市教育局公布新生招生通知,重申—
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晶报讯(记者丁光莹实习生张春艳)昨日,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07-200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严格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均衡编班;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
实行就近入学均衡编班
2007-2008学年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实施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后的第一个新学年。市教育局强调,要按省教育厅“50班额工程”的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招生条件,突破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义务教育学额资源,明确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的服务范围。市教育局重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得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各种实验班。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制止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学位挂钩的现象。
统一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各区教育局要组织编印招生宣传资料,设立网上招生专栏和咨询热线电话,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立招生宣传公示栏,以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议宣讲招生政策和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作好招生宣传工作,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劝导不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实行“六公示”“六承诺”
深圳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记者了解到,“六公示”、“六承诺”分别是要求学校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民校招生纳入统一规划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各区统一规划。市教育局局长表示,民办学校接受学位申请时间将更长一些。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核定每一所民办学校的最大招生规模,引导民办学校就近招生;并组织人员对口指导辖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和招生计划。重点扶持诚信守法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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