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云川实习生彭慧)300多箱从海口发往内地的芒果,因托运方嫌芒果太熟而不肯运输,货主认为货已交给货运站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不加理睬。3月27日,322箱芒果正在变烂的芒果,仍放在海口滨海大道一家货运部里无人处理。
货运部:部分烂果加上没付运费不敢承运
当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时,货运部方某打开包装箱,只见里面的芒果均已变得炎黄,有一部分芒里已经发黑霉烂。据方某告诉记者,3月20日凌晨5时许,马某向他的货运部拉来了一车芒果托他发往四川内江,他的工人因不熟悉业务,没有验货就开了承运货单。
下午2时许方某回到货运部,对芒果进行验收时,发现部分塑料箱里的芒果已经腐烂,他马上打电话联系马某将芒里拉到其它运部,表示他不能承运。但马某接到多次电话后,不来也不提出解决办法。而没有货车司机愿意托运这批货,300多件芒果就在样堆放在货运部,等了一周也无人前来处理。方某看着腐烂的芒里十分着急,就替货主联系客户,可马某说他做不了主,让方某直接和货主吴某联系,可吴某并不领情,坚持让货运部给予赔偿。为此引发争执,3月23日和25日,货主两次叫来20多名不名身份男子到货运部闹事,后来被闻讯赶到的海秀派出所民警制止住了。
货主:货运站延误造成损失应赔偿
马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这批芒果是由他从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拉到滨海大道这家货运部的,芒果是什么时候烂的,他不清楚。交货当天下午货运站方某打电话告诉他芒果烂了不肯承运,因货主吴某不处理,他也没办法,此事应该问货主吴某。
货主吴某称,他这车芒果是从三亚市崖城收购来的。20日由这家货运部开了运往四川省内江的货运单,单上也没有注明必须马上付运费,一般惯例是货到对方提收后,再由他付费。芒果腐烂的原因,应该货运部没有及时托运出去造成的,损失达5万多元。
专家:托运水果应该双方检验水果质量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专家。据专家介绍,水果属于托运货物中最易腐烂的物品,双方在托运时,就应签定协议,就芒果的包装、损耗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否则,对任何一方都是损失。他建议,货运部应该把手续完善一些,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