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昨日,深沪交易所就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向上市公司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则中取消了例行停牌制度,并修订了退市标准,今后,若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间内累计成交量未达标,将被交易所终止上市。
第一,改革停牌制度。深沪交易所规则修订中取消了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的例行停牌,取消一般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突出警示性停牌(包括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等),为盘中停牌预留空间。第二,修订退市标准。上市公司不履行定期报告法定披露义务的,将被快速退市,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将启动退市程序;深市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将启动退市程序;沪市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将作为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标准,在之后的120个交易日内如果累计成交量仍低于500万股的,上证所可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等。第三,强化公平披露要求。第四,加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监管。第五,提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要求,强调其信息披露的组织管理职能。第六,修改关联交易累计计算标准,明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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