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周波)省招办近日发出《关于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均可进行春季招生。进行春季招生的学校须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和市、州招办备案。
据介绍,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以及高中辍学学生。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及招生学校负责,往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招生学校及生源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招办负责。
春季招生采取学校自主招生形式,各招生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办理春季招生新生录取手续。今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春季招生工作推迟到4月1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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