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7日讯(记者袁锋通讯员汪伟平)今后,乡镇初级中学的教师评职称时,计算机证书暂不作为必备条件。这是新修订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作出的规定。
据悉,省人劳厅、省教育厅日前对《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海南省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修改幅度不大,修订后的《条件》与原来相比要求更为明确具体,在职称评审中更具可操作性。
据介绍,新的《条件》对申报教师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中学高级教师,要求参加国家或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B级考试,成绩合格。乡镇中学(不含在乡镇的完全中学)的教师暂不作为必备条件。从事中学外语教学的教师,须参加所教学科的职称外语A级考试。符合国家或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者,可免试。对计算机水平的要求是取得B级合格证书,乡镇初级中学的教师暂不作为必备条件。而在旧的《条件》中,对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没有指明应通过的考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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