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徐伟彭于艳8年来,海关缉私警察已立案侦办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0415起,案值1321.4亿元,涉嫌偷逃税522.8亿元;移送起诉6596起,案值1269.9亿元,涉嫌偷逃税531.5亿元;对27089名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执行逮捕1308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5061人。
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在今天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海关缉私警察正式组建后,迅速开展打击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扭转1998年前后猖獗一时的走私局面,有效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回潮势头;侦破了厦门“4·20”、汕头“8·15”专案等一批大要案;摧毁了一批长期盘踞一方的重大走私犯罪团伙。严峻的反走私斗争形势得到有效控制。
据了解,2003年缉私警察开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以来,已立案调查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4.3万起,案值536亿元。仅2006年,共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1139起,案值135.5亿元;查获走私行为案件6503起,案值17.7亿元;查获违规案件29263起,案值200.4亿元。
截至2006年底,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116起,共对308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走私毒品案件立案1034起,缴获各类毒品约15.2吨,仅2006年就查获走私毒品、制毒品案件335起,缴获各类毒品789公斤;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立案395起;走私废物案件立案265起;走私淫秽物品案件立案202起;走私文物、易制毒化学品、假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枪支、弹药、贵重金属等案件共立案2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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