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家住宝山区大华二村的居民,近日在新村对面,即大华二路、大华路的路口(乐购超市旁)举办了推销福利彩票的宣传活动,活动中使用了数个高音喇叭,声音非常响,由于离我们居民区很近,喇叭的声音已经影响到我们新村内居民的日常生活,特向你们反映,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重视,还居民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根据朱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与宝山公安分局取得了联系,希望他们去管一管。分局随即指令负责管辖大华二路、大华路附近区域的大华派出所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大华二路、大华路路口(乐购超市旁边)确实有大型的福利彩票推销宣传活动,并且在活动中使用了高音喇叭。同时,据了解该宣传活动已经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许可,属于合法活动。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已经对活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劝诫,该负责人答应会将高音喇叭的音量调低,尽量不惊扰周边居民,减少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时下,噪音扰民的问题已经不是个别情况,尽管相关的法规条例早已出台,详细规定了对引起噪音的当事人由谁进行处罚、对是否构成噪音由谁进行测量等等,但是为噪音所困扰的市民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碰到这样的问题应该向谁求助、向哪个职能部门反映才能得到迅速地解决,已经成了除噪音之外更加困扰市民的问题。我们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在负起各自责任的同时,形成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不要让市民为了某一个问题而四处奔走。
本报记者 叶米羊
见习记者 田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