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服务市场,加强对健身俱乐部中从事健美操专业教学指导人员的管理,保障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按照《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结合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术鉴定中心近期与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指导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全面在健身俱乐部、健身房等场所中实施健美操教学指导人员的职业鉴定工作,以使全市健美操教学指导人员队伍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根据市体育局研究决定,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指定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全权做好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指导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托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对北京地区持有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指导员证书者,先期进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单位
(一)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07年4月28日培训,4月29日考核。
北京体育大学附中舞蹈教学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大红门桥东300米路南)
三、培训方式及考核内容:
(一)因换证工作只针对各健身场所中已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证书持有者,这些人员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的考核鉴定。为此,本次换证工作的培训只进行职业公共课理论部分的培训。培训以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本次培训集中面授的时间为2天。
(二)换证人员参加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公共理论培训后,由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考试。
四、参加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健美操事业;
(二)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一级、二级及三级证书的本市及外埠从业人员。
五、授课教师:
由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委派。
六、颁发证书
参加人员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鉴定收费:初级40元 中级60元 高级80元 证书4元
(二)培训费:每人120元
(三)考核费:每人30元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自2007年4月6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12看台上022室)
(三)联系人:谈芳、杨晓倩电话:63046224 传真:63046224
(四)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5张,持有原健美操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九、本次培训换证工作结束后,未参加培训人员证书一律作废。须申请证书者,重新参加新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培训。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服务: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邵晓军 于海艳 电话:83163680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联系人:谈芳 杨晓倩 电话:63046224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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