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28日讯: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到2010年,全省的民政特困对象都能住上整洁、实用、安全的住房,使民政特困对象不再为无房住而忧愁,不再为刮风下雨而苦恼。能够做好这件事情,大家功德无量!”
27日上午,在海南文昌召开的全省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上,省民政厅厅长陈川民的一番话令人动容。
这次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是优抚对象、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和灾民。近年来,民政特困对象,尤其是受灾户、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住房困难问题是海南省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重点关注、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早在2003年,海南省在对全省民政特困对象住房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民政特困对象居住的危房进行全面改造。”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下拨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800多万元,改造危房2.5万户、78万平方米,帮助6.8万民政特困对象解决了住房困难。
据各市县民政局初步统计,目前全省约有4.8万户、14.5万民政对象存在住房困难,其中无房户5600户、危房户4.24万户。省民政厅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预计到2010年,全省要筹措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约1.5亿元,改造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总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在全省初步实现民政特困对象有房住和不住危房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地制定工作完成时间表,按照轻重缓急,帮助无房户盖起新房,帮助危房户维修房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区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编制危房改造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危房改造资金。
据了解,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扶持贫困市县、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政特困对象的危房改造。另外,民政部门的灾区民房倒塌恢复重建资金、优抚对象住房补助资金,民宗部门的民族地区民房改造资金,残联部门的扶持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等,也将统筹用于帮助相应困难对象改造危房。
副省长符桂花出席了当天的会议并讲话。(黄晓华 朱登辉 石青理)(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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