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市型现代农业
1.深入实施“221行动计划”。抓紧编制农业布局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预警监测系统。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按照规模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化经营的思路,通过选择适宜建设模式和投资模式,建设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以永久型温室和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1000公顷(1.5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通过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沿京承高速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展示功能于一体,农业的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谐统一的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继续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设施农业节水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县建设。继续支持门头沟区、房山区煤矿关闭及产业转型,扶持一批替代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抓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水务局焦志忠、市农业局雷德才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调整农业灌溉水源结构,建设再生水灌区,发展设施农业微灌面积6667公顷(10万亩),发展再生水灌溉面积6667公顷(10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6.促进产业转型,实施北京市肉禽生态家庭牧场项目,在门头沟区、房山区等区县新建肉禽生态养殖标准禽舍1000个。探索新型种养模式,开展果草畜肉羊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在昌平区、平谷区建成20个示范基地,年生产优质改良肉羊1万只。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7.发展绿色产业,兴绿富民。大力推广果树有机化栽培技术,做好认证工作,推广农艺节水技术达到3333公顷(5万亩),继续建设10个特色果品专业村和20个示范观光果园,在大兴区、平谷区建2条水果分选线,举办“春华秋实——北京百万市民观光果园采摘游”活动。重点建设3个花卉示范基地共28公顷(420亩)。举办“为奥运献鲜花,为北京添光彩”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形成林下种植、林下饲养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林菌、林药、林禽、林草、林粮示范点20处。加强林木种子基地、特色种苗基地建设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森林文化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落实北京市食用农产品(水产、畜禽)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增加20个超市查询终端,完成10个水产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完成2个畜禽企业追溯试点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履历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9.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订、修订30项农业地方标准。免费公开我市农业地方标准目录及标准文本。完成我市第5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的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0.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等4类为重点,对本市46个农资类生产企业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1.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支持、鼓励、指导涉农企业争创北京市著名商标。开展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支持乡镇政府成立合同指导站、合同管理服务中心,解决合同纠纷。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2.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3.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商品林的经营权,落实处置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4.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完善农业投入支持体系。用于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5.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各级财政对农户参保给予保费补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保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6.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形成“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要继续高于上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部分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立农村产业促进资金。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7.抓紧建立支农资金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市和区县政府及各部门新农村建设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审批新机制,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农委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二、农村二三产业
18.加快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发展中心向郊区转移聚集。支持生态涵养区发展一批以农产品、畜产品深加工为特色的工业项目。与区县和相关部门合作,对郊区县关闭“五小”企业实施产业置换。选择和支持一批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工业开发项目和新型能源技术产业化项目,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19.继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资产,发展适应首都经济要求的都市型工业。鼓励具有北京特色的手工业发展。引导农村新建工业企业和盘活存量工业项目向小城镇集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0.抓好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带动经济薄弱村发展。指导市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做好基础性工作,走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选择5个完成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地共带动5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共同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1.进一步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乡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加快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发展。鼓励2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收购本市农产品,延伸第一产业链条。推进“银企合作”,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原料资金困难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3.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商贸服务型第三产业,扶持50个农民自主创业投资项目,扶持500户农民投资加盟的农村商贸连锁店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4.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示范点的建设,继续发展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和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户,继续加强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户的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杜江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5.努力构建京郊农村双向流通网络。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体系,增设一批连锁超市、便民店。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继续升级改造新发地、石门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品出口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引资促进体系,力争使地方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构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门店200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6.继续实行农村商业银行全行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国有农口企业、林业企业等涉农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在基层税务机关开辟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绿色通道,完善对个体农产品经营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农贸市场内经营自产农产品的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做好涉农税收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7.贯彻落实各项已有的涉农税收政策。落实好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国有农口企业、“农家乐”旅游观光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营业税、地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政策。积极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农民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等各项手续。做好“农家乐”旅游观光业等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发票供应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8.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可以由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申办许可手续,许可机关在1个批件中予以办理。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29.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经营地点在远郊区县农村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注册费(包括执照工本费)。研究、探讨农民转入企业就业的联动机制,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三、科教兴农
30.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和培养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强化“农村科技服务港”作用。通过引进技术、人才和培训,深入实施创新型乡镇建设工作。组织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开展以农村污水治理为主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1.启动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村校建设项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抓好农村远程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科教兴村,送教下乡”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2.加大对市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逐步减免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逐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对京郊农村招生比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3.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郊区信息化“燎原行动计划”,50%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光纤网络。整合应用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市级试点村“数字家园”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四、培训及就业
34.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京办发〔2006〕10号),营造农村育才聚才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人才培养、服务和管理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5.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出台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区县建委按照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三单式”的工作要求,对本地区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6.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帮助6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建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7.全年培训生态林管护人员、果农、蜂农、种农、绿化工作人员等20万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8.实施面向农村基层的信息化培训,提高农民信息能力。在每1个行政村培训1名信息管理员,使信息管理员成为村级信息化应用推广的带头人。依托农村“数字家园”,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技能培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39.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提高实用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五、基础设施建设
40.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指导编制完成各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指导编制500个村庄规划。启动全市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工作。初步建立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镇域规划编制指导和审查。完善全市农村地区建设规划管理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负责人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政府法制办、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1.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加大投入,继续实施郊区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完成乡村道路400公里、农村街坊路100万平方米建设。建立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制订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继续实施“村村通公交”工程,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实现全市行政村通车率达到95%的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42.加强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解决30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平方公里,建设雨洪利用工程150处。加强农村管水员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43.实施农村改水项目163个。继续改善并实施农村水厂水质检测网络的建设,举办农村水厂厂长培训班和水质化验培训班。改造农村无害化户厕10万座。创建“北京市卫生村”80个,“北京市卫生镇”2个。推进北京市卫生红旗单位和京郊卫生村共建工作,扩大共建规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爱卫会孙贤理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4.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建筑试点工作。按照《北京市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京建材〔2006〕1186号)规定,试点范围扩大到各远郊区县,计划建设600户以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水平达到65%节能标准、且达到本市抗震要求的农村示范住宅。启动农村既有住宅抗震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5.搭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平台,选择120个规划保留村庄,继续整体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垃圾、污水、厕所等“五项建设”。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市市政管委陆海军、市交通委赵文芝、市爱卫会孙贤理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6.建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和运行机制,组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管护队伍,建立环境管护工作制度和标准,落实环境管护资金,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陆海军、市交通委赵文芝、市水务局焦志忠、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六、农村社会事业
47.进一步加强农村宣传工作。认真实施《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6〕15号)。深入开展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全市文艺创作总体计划中,加大对农村题材文化产品的支持力度。开展“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制订北京市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8.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增加反映新农村建设的剧目。继续开展“周末演出计划”400场。鼓励剧院团深入京郊边少地区开展“三下乡”演出。开展“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6万场。为区县配备流动舞台演出车。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49.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解决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等5个区县228个村电视信号弱问题,完成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等4个区县136个运行10年以上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在房山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等5个区县完成5个无线广播电视转播站的土建工程,落实79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广播电视有线光缆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孙向东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50.在远郊区县的山区和较偏远的农村建设30个图书代销点,推进农村图书发行网点发展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读书益民”工程,新建200个“益民书屋”,扶持“读书益民”工程品牌系列图书项目,评选“星级书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1.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督促各区县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对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的政策指导,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工作,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4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20万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52.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工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危旧房翻建工程,完善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实施300户农村优抚对象危房翻建计划。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资助500个山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兴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3.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北京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建设。继续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配备标准设备。抓紧研究解决农村卫生队伍问题,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百万农民健康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4.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率,建立筹资增长机制,形成新的筹资原则,提高补偿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5.继续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供应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员考试工作和农村药品社会监督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的社区卫生统一配送工作。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6.完善征地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积极研究完善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制度,加快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农民上楼的用地政策。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范围,完善审批制度,确保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协办单位: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建委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7.加强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为300个行政村配建“全民健身工程”。推进“体育六进乡镇(村)”工作,开展百万农民健身活动,与市农委、市农民体协共同主办“第六届北京市农民运动会”。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科普知识进万家活动”,编写《北京市全民健身科普知识手册》,并向郊区县发放20万册。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协办单位:市农委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8.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制定并实施《2007年北京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少数民族乡村学校干部教师参加培训。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群体文体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张恕贤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59.进一步加强农村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文物保护经费补助不少于700万元。按计划组织“送展下乡”活动,并帮助、指导区县博物馆建设及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下转7版)
60.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年发放630元的奖励扶助金。以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2亿元资助8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1.搭建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平台,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采取“多室合一”、“多栏合一”等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配套建设农村党员活动场所、文化室、图书室、人口学校、卫生室(站)、连锁便利店、村民议事场所、全民健身设施、公共交通站点以及农村法律服务室、警务室、消防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重点地区乡镇、行政村示范性文化场所的设备配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市农委)李进山、市委组织部赵家骐、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市卫生局金大鹏、市商务局卢彦、市民政局赵义、市体育局孙康林、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司法局吴玉华、市公安局马振川、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七、金融服务
62.加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引导辖内银行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大政策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督促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其他商业银行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辖内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韩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3.以“新导向、新机构、新标准”为监管原则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已有金融机构的引导,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提高农业银行“三农”信贷支持的质量和效率,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推动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王兆星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4.加强信贷支持,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向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形式办理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协会+农户”贷款的支持,市财政局向其提供政府相关配套贴息政策的支持。“银农合作”担保资金优先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金融服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赵济堃、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65.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落实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以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市场建设为核心,以开发性金融贷款为“种子资金”,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共同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源开发、农村社会事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提供技术援助贷款、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支持产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工作。完善和丰富“评审前移”等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加大金融产品和贷款模式的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努力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朱裕峰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66.进一步完善建立贷款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王兆星、市农委李进山
协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7.成立农业信贷管理部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首都新城建设)和县域经济工作。支持高效农业、高科技农业和创汇农业,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农副产品再加工、物流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朱洪波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8.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以支持粮油储备购销为主体,以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一翼,以支持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为另一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继续做好政策性信贷业务,保障首都粮食安全。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做好银政、银企合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左志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69.2007年农户贷款计划比2006年增加6亿元。推进京郊“三信”工程建设,新增信用户评定面20%。继续推进“凤凰乡村游”活动,新增POS机3000台。创新支农产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赵济堃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
八、环境建设
70.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垃圾密闭化管理,在六环路以外95%的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完成郊区农村100座公厕建设。深化全市垃圾处理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垃圾产生区向垃圾处理区缴纳经济补偿费的机制。完成本市新农村环境卫生专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完成城乡结合部10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场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燃气应用方式研究工作,并着手农村地区燃气发展规划的启动工作。在适宜地区配合相关部门开始新能源的试点准备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农民上楼后的最佳供热方式,选择试点,建立热源,并着手编制新农村供热规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陆海军、市农委李进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71.继续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拓展土地开发整理投入范围,确立农用地开发整理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并重的新格局,加大固体矿山关闭后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及“三坑”整理力度和范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72.在各远郊区县采取3种模式对160个规模猪场进行治理,推进污水循环利用零排放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73.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建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启动全市农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样品库与数据库。编制并开始实施《北京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在农村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组织申报新建永定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百花山草甸生态保护工程等自然保护设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国土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74.开展40个控制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开展牧草和中草药种植等生物覆盖3333公顷(5万亩)。在重点风沙危害区完成播草盖沙工程1333公顷(2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75.继续推进朝阳区、密云县、延庆县等区县的生态创建工作,创建10个环境优美乡镇和50个文明生态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76.继续推进郊区小城镇的绿化美化建设,创建5个园林小城镇,50个首都绿色村庄。继续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77.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对有投资价值的废弃矿山区域,探索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78.采取连片连线整治办法,推进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奥运场馆和奥运签约饭店周边、奥运比赛和沿途线路、城乡结合部、机场航线可视区域和城镇周围等重点地区环境整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陆海军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九、民主法制建设
79.在立法工作中全面贯彻城乡统筹原则,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本市村镇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0.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在1500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室。全面推进农村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吴玉华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1.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狠抓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大力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首都综治办李万钧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十、党的建设
82.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完善农村党组织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发〔2005〕9号)。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赵家骐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3.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各区县党委要有1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赵家骐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本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适时进行部署和检查。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区县纪委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纪委马志鹏、市监察局张厚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5.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全市20%的镇、村达到示范单位的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6.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搞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委组织部赵家骐、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7.扎实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城乡携手迎奥运,共建文明京郊行”主题实践活动,首都文明单位结对率不低于50%。充分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的作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张慧光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8.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89.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赵家骐、市人事局辛铁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