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性爱光碟勒索前女友的浙江男子,在天河被擒,获刑四年
本报讯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 蓝云报道:昔日同居之时,偷偷拍下性爱光碟,生意失败之后便以此威胁前女友,勒索现金60万元。日前,犯下如上罪行的浙江男子周某被广州中院终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
今年31岁的周某是浙江奉化人,2002年与陕西姑娘王红(化名)在广州恋爱同居。2005年,王红得知周某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一气之下与其分手,随后嫁给了广州某公司老总刘海(化名)。
婚后不久,王红就经常接到周某的骚扰电话,说自己做生意失败了,日子很难过,要王红接济他。王红听从丈夫的劝说,约周某出来讲清楚。2005年8月23日,王红和周某在天河一家酒店见面时,周某突然声称自己有两人同居时偷拍的性爱光碟,除非阿红夫妇拿出60万元私了此事,否则就要搞到王红和她丈夫离婚,王红又羞又气当即拒绝。
周某却不死心,在随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不停地给王红夫妇及他们的同事发短信,声称要将光碟在马路上散发、贩卖,后来真的将光碟寄给了王红的父母。
周某的行为导致王红夫妻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愤怒不已的王红最后报警求助。去年6月10日,当周某兴冲冲地应王红之邀到天河区一家茶艺馆商谈时,警察将其抓获。
一审此案的天河区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对他人财物强行索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周某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周某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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