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3月28日电(记者拉巴次仁)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近日公布的最新统计公报指出:根据2006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去年末西藏总人口为281万人,比上年净增4万人。
《西藏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西藏人口出生率为17.4‰,死亡率为5.7‰,自然增长率为11.7‰;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实现可支配收入8941元,比上年增长6.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435元,增长17.2%。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0.2%、53%。
西藏自治区是中国人口最少的省级行政区,全区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8,每平方公里不到3人。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地区,除藏族外,有十几个少数民族世代居住。
据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介绍,国家在西藏地区实施特殊的计划生育政策,藏族干部和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可以间隔地生一至两胎,对广大农牧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不限制生育胎数,提倡优生优育。
西藏和平解放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藏族人口翻了一番,人口平均寿命从35.5岁提高到了现在的67岁;而西藏人口总数与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的114.09万人相比,人口增加了166.91万人。
在教育方面,去年,西藏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6.5%,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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