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4月2日24:00时后,3月28日,记者从天津地税部门获悉,为方便纳税人申报,3月31日、4月1日两天双休日,天津将继续受理纳税人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3月31日正值周六,按以上规定,税收截至日期将顺延到4月2日24:00。
由于今年是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很多纳税人不太熟悉申报程序,因此,天津地税部门将在3月31日和4月1日增加两天办理时间,方便纳税人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办理。在这里提醒纳税人,4月2日,天津各税务大厅的办公时间仍然到17:00,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将在晚间的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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