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对校长不满,定远县靠山初中三名教师酒后结伙群殴校长。该县教育局在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材料的基础上,3月26日,严肃处理了三名打人的教师,并将处理结果向全县通报。
经查,2007年2月5日,靠山初中按全县统一部署进行期末质量检测,学校规定所有教师必须在13点30分之前签到、领取试卷、参加监考。
事件发生后,该县公安局、靠山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定代、鲍、王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且酒后结伙殴打他人,符合从重处罚情节,应对上述三人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后代、鲍、王三人与李某之间自愿调解,鉴于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谅解协议,县公安局免除了对代、王、鲍等三人的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该县教育局在通报中提醒,这几名教师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正是年富力强、报效桑梓、奉献才华的大好时机,然而却违规饮酒,且酒后伤人,其所作所为与其身份相悖。此事应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深思,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丁教、仁厚)
来源:
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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