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 本报23日曾报道在济南市民政局出台扶持政策激励下,省城众社区纷纷意欲兴办托老所。为规范“星光老年之家”改建托老所计划,28日,济南市民政局专门召开相关会议,把政策资助对象等方面加以细化,使没有兴建“星光老年之家”的社区也有了“指望”。
济南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张太高指出,今年民政局对“星光老年之家”兴办托老所出资200万元予以扶持,资助对象和范围以在“星光老年之家”基础上兴办的托老所为主。个别没有建设“星光老年之家”的社区,如果老年人有需要,对以各社区街道和居委会闲置房产改造成托老所的,他们也将考虑予以资助。
在托老所承办和管理主体上,民政局鼓励多种形式,倡导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社区托老所的兴办中。街道和居委会除了直接管理和承办外,也可将托老所委托给有管理能力的个人,或者承租给专业家政服务公司,甚至在现有托老所的基础上可以开展连锁经营,以整合资源发挥效益。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在资助程序上,“先办起来再补助”。“如果老年人没有就位,床位在闲置,一样达不到为老年人服务的效果。”各社区结合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
据悉,民政局下一步会出台专门政策文件,将“星光老年之家”改建托老所计划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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