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夫人在哪儿发财”能否成为寻常故事?
■潘多拉
湖南省近日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宣布该省将从今年5月起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重新申报登记,并首次进行公示。
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子女从业擅权牟利,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纵容儿子程慕阳非法经商,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利用职权为其儿子开办公司牟利,原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利用职权为其儿子经商提供便利,堪称这方面的典型。不过,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却算不上一个新举措。搜索最近的新闻,可以读到《严查官员滥用职权,兰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要申报》、《北京官员买房买车将受监督,配偶子女从业须登记》、《司法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申报登记监督》等报道。此次湖南省宣布要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重新申报登记”,也说明之前该省已采取过此项举措。在我看来,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重新申报登记之后,湖南省还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首次进行公示”。
就程序而论,如果只是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情况只是成为由纪检监察部门内部掌握的“秘密内容”,这样做除了能够在党纪政纪监督方面起到一些辅助作用外,实在看不出还有更多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不但向纪检监察部门申报登记,而且还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开,这样,申报登记的内容就从由纪检监察部门内部掌握的层面,发展到了由普通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掌握的层面,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就从党纪政纪监督的范围,扩大到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范围,其意义显然大不一样了。
当然,前些年少数地方也出台过“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公示”之类的规定,但他们几乎无一例外都强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果这个“一定范围”就是在本单位内部,甚至只是限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周知,如此这般“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公示,其实与单纯的申报登记并无多大区别,不足为训。时至今日,如果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公示仍然停留在所谓“一定范围”的水平,就没什么意思了。
就实体而论,这几年中央和各地方制定了一系列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进行规范和限制的政策、措施,如中央纪委曾下发关于“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有的地方规定“省、市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代理、发布,开办律师事务所,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那么,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将有利于这些反腐倡廉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正如湖南省纪委负责人所言,当前反腐倡廉斗争十分严峻,腐败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大案串案越来越多,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与外勾结越来越多”,在现有政策、措施的约束下,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可以钻空子、打擦边球,通过别样的运作手段为配偶子女从业提供特殊关照。比如,虽然按规定县长夫人不得在县里开房地产公司,但县长可以通过他在市里的关系,让县长夫人到市里的房地产市场上大展拳脚。再比如,甲市某局长的儿子到乙市开广告公司,乙市某局长的小姨子到甲市开夜总会,表面上看两者毫不搭界,殊不知这可能是甲乙两市市长背地里“关联交易”的结果。这样一些新情况、新动向,暴露了现行有关政策、措施存在的不足,只有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全面、充分地公示于众,才能加大舆论和公众对于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腐败的监督力度,并敦促有关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令反腐倡廉政策、措施不断趋于完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等到有一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公示在各地蔚然成风,“县长公子在哪里上班”、“市长夫人在哪儿发财”不再是讳莫如深的“秘闻”,也不再是各种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的活水之源,而成为阳光普照之下的寻常故事,则领导干部幸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幸甚,人民群众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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