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新华航空公司飞行机长张军在向公司提出辞职后,被仲裁委裁定需向公司交纳42万多元的违约金。张军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14万多元的安全生产奖,公司则立即提出反诉,要求张军赔偿600多万元。
42岁的张军从1979年就开始在部队学习飞行,后转业成为某航空公司大型机长。2001年9月,他来到新华航空公司任飞行机长。
2006年6月,张军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没有同意。无奈之下,他只好从7月17日之后就干脆不再飞行。航空公司随后到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张军支付违约金、培养费及招聘费等共600多万元。
张军则认为,自己到该航空公司任职时,是成熟的飞行员,无须支付公司培训费用。
用张军的话说,导致他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不人性化,飞行员就像机器一样”。“我都上了手术台,还接到公司打来的电话,让我上班。”张军说在他们那里工作,工资一直不涨,甚至连房补都没有了,“这样的事太多了,没办法在他们那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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