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多项大奖、国家领导人和国际友人高度赞扬……省城一公司大做虚假广告,邀请加盟商,结果因虚假宣传被加盟商告上法庭。最近,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欺诈,返还加盟商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虚构种种光环诱人加盟
2005年,家住重庆的毛女士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招募加盟商的广告。
这番宣传坚定了毛女士加盟的信心。2005年8月27日,毛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工艺品供应合同》,约定:毛女士在重庆市经营该公司的工艺品,每年进货额不得低于61000元,每次进货不得少于3000元……
合同签订的当天,毛女士就支付定金5000元,后分别两次电汇货款,共支付74054元。
受骗加盟商遭遇退货难
然而,市场并没有毛女士想象中的好,而且毛女士发现该公司生产石壶所用材料并不是天下奇石“活石”,只是苏州藏书镇的澄泥石,在黄山叫沉积岩。而且其中一些石壶是从苏州和黄山等地购进的普通石壶。
毛女士向该公司讨说法,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毛女士遂向工商部门检举该公司虚假宣传。2006年8月3日,合肥市工商局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宣传“国家有关领导人、香港特首及外国友人相继给予该产品高度赞扬”根本是虚构的,而且该公司宣传的各种奖项情况也系虚假宣传,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3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
大做虚假广告一审败诉
即使这样,这家公司仍然不愿意给毛女士退货。无奈,毛女士只得到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庭上,该公司仍然称自己的产品是正宗的,没有虚假宣传。但法庭查明,该公司原本对合肥市工商局的处罚行为提出了行政复议,但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又撤回了复议。法院审理认为,工商部门已经将该公司定性为虚假宣传,该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能推翻工商部门的认定,故法院认定该公司系虚假宣传,判决毛女士将53736元货物退回该公司,该公司退回毛女士货款、定金、服务费等63951元,并赔偿毛女士经济损失1800元。
宣判后,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级法院。(孔华、马兴忠、曹竹凤)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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