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解宣庆会茹)昨日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在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南京、山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过2个月的缜密侦查,通过三地警方的通力协作,成功破获了南京“1·30”劫车案,于3月27日凌晨在南京栖霞区一出租房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山东省寿光市营里镇抓获。
1月30日晚,南京市发生一起抢劫案件,3名歹徒在南京拦截张某(男)、徐某(女)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车牌苏A595xx),持枪、刀将车上2人威逼至后排,用胶带纸绑捆,劫走2人随身携带的手机及银行卡等物。抢劫出租车后,将车开至连云港市东海县浦南镇境内时,将受害人张某、徐某扔下车。
此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厅、市局领导多次深入到一线作战单位东海县公安局进行专题研究,指导案件侦破,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东海县公安局从刑侦部门抽出精干警力成立了“1·30”案件专案组,由局长孙晓兵、副局长周玉堂等领导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带领专案组民警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制定科学的侦查措施,全力投入到案件侦破中。工作期间,专案组全体成员放弃休息,加班加点,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锁定山东籍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成功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在南京、市局技侦支队的协助下,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南京,一路前往山东寿光,分别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工作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最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缉捕归案。
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山东省寿光市人,审查中,三人交待了春节前因被债主追债躲到南京,后因经济拮据,遂产生抢劫念头。1月30日,三人经事先预谋,持仿真枪、刀等作案工具在南京抢劫出租车后,在东海县境内扔下受害人,并取走两名受害人银行卡内12000元现金,后又以18000元将所劫车辆卖给山东寿光一汽车修理厂的郝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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