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本报1月23日曾报道过邯郸大名县龙王庙镇寨里村村民冀雅璇因身份证被登错名字,将大名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的事情。3月23日,经过大名县法院一审判决,冀雅璇败诉。
“明明是公安局的过错,法院却判决我们败诉,我们提供的所有证据都被不予采信,这官司还怎么打”。
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经庭审质证,本院对证据作如下确认:原告提供的本村村委会的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领取凭条、专递邮封与本案不具关联性,不能证明原告曾向被告申请过要求变更身份证的事实,本院不予采信;音频光盘两张不符合有关提供视听资料证据的有关要求,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本院不予采信”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冀雅璇的诉讼请求。
“这个事情不止发生在我们身上,在同一个村还有好多类似的错误”。冀雅璇的父亲冀文生说着拿出了他复制的几份常住人口登记卡,“这个康占峰登记的身高为1米32,实际上人家1米7多,这个赵欢芬,卡上叫‘赵欢芬’身份证上却叫‘赵改芬’,还有‘王永苗’写成‘王永霞’,‘王永刚’写成‘王二刚’等等,现在好多人没有找,怕事,但是如果不改正,这些错误将会给我们这些老百姓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冀文生说,“我们还会上诉的,争到底也要把这件事争出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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