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年初发布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电信服务的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许多新建的小区仍然只有一个电信企业的宽带接口,想选其他电信企业的宽带端口,基本上没戏。
业主没有选择宽带权利
家住珠江罗马小区的丁小姐向记者反映说,小区不仅指定了宽带业务提供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强制性要求业主提前交纳500元“宽带开通费”,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否则将视为放弃购房。“我们被要求交钱的时候,连楼都还没有盖呢!”
在西南三环一个大型社区论坛上,业主抗议只能安装开发商指定的运营商提供的电话和宽带业务,一位网名叫“亮”的业主称,物业说因为小区内铺设的管线都是一家运营商的,因此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这家运营商提供的固话及宽带业务的资费标准都是同业中较高的。
“小区业主应该有选择宽带运营商的权利,但物业却垄断了,找谁说理去?”一位业主在论坛中不满地留言。
新入住该社区的小李夫妇则抱怨,他们在入住之初打算报装某公司通过有线电视端口接入的宽带服务,“有线宽带包年有优惠,平均每月八十几块钱,而且用的人少还比较稳定。可物业说只能报装小区指定的公司电话和宽带。”
垄断服务暗藏灰色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小区宽带入户”这样的条款已成为不少购房合同中不可或缺的要件。其实,有的开发商实际只和某个宽带业务提供商签订了排他性合同,使得业主没有机会选择另外的提供商,甚至在未入住前就被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要求预交“宽带业务开通费”,这样的垄断性协议,暗藏着以牺牲消费者选择权为代价的灰色利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地区的房地产业正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行规:收取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开发商以交纳“小区入场费”为前提,与部分运营商签署排他性协议,而随后地产商逐步做大,入场费逐年增高。有业内人士透露,电信运营商一般会额外向运营商承诺一些好处,比如负担建设成本等。
信产部年初已明文禁止
针对这一问题,信息产业部在年初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台之后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快速跟上,开发商和电信业务提供商可以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私下签订协议。另外,消费者虽有权利对这一现象进行投诉,但是由于电信业垄断具有特殊性,即通信线路并非多家企业共享,所以即便判定垄断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加铺线路等成本的分担也是难题。因此,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是杜绝类似垄断利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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