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困家庭住房连续两年解决率达100
%今年又提出新增特困家庭住房解决率100%的目标
本报讯(记者冯杰实习生马俊鑫)我市连续两年实现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住房问题解决率100%。
正如许宗衡市长日前在市“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所说:“住房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方面。”早在2005年11月17日,市政府就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我市廉租住房工作,切实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自那时开始,我市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就步入了“快车道”。其后不久,我市就正式出台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廉租房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操作指南》。解决方式由原来的零散、个别解决,转变为有计划、常规性地解决全市特困家庭的廉租房工作。当年,我市就实现2004年底前登记在册的546户特困家庭100%住上廉租住房的目标;2006年我市又为新增的661户符合条件的家庭落实了廉租房租金补贴,通过同富裕工程为662户特困家庭提供了廉租房,解决率再次实现100%。
据介绍,我市特困家庭廉租住房问题解决方式以“货币配租”方式为主,由政府发放一定数量的货币,供特困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的“货币配租”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同行政区内的市场指导租金平均水平的80%。每平方米补贴额的具体标准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20元/月·平方米;盐田区12元/月·平方米;宝安区、龙岗区6.4/月·平方米。特困家庭每人每月受“货币配租”的面积为15平方米。所以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的享受对象每人每月领取数额为300元;盐田每人每月180元;宝安、龙岗每人每月96元。
在此前举行的一次“特困家庭廉租房货币配租”上,家住华富街道的特困户郑先生捧着刚领到的一家三口当月的900元人民币租金补贴时激动地说:“我们夫妻下岗,儿子上学,感谢政府雪中送炭,减轻了我一家沉重的房租负担!”
今年开工建设政策性住房32907套
全面解决特困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只是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部分。于去年通过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明确提出:“规划期内,针对我市不同收入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市住房建设;规划期末,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市住房保障的具体解决思路为:“廉租住房保障本市特困家庭的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高档商品住房建设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为此,《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提出:“根据我市住房需求预测;依据我市不同收入家庭结构分析和加强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要求,规划期内,我市应建设商品住房4930万平方米,55万套;建设政策性住房770万平方米,1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70万平方米,11.4万套。”
许宗衡市长在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郑重承诺:“今年新增政策性住房用地60万平方米,开工在建2.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实施特困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发挥政策性住房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管理部门获悉,上述计划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据介绍,我市今年已预安排政策性住房用地62.41万平方米,计划今年开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32907套。工作进展已超过计划安排。
据悉,我市本年度新增的政策性住房用地一共16块,实际面积为62.41万平方米。其中特区内三块,合计面积6.74万平方米;宝安区5块,合计面积28.42万平方米;龙岗区8块,合计面积32.35万平方米。
新增的政策性住房用地具体位置如下。特区内:西丽地块(西沥水库南侧,大学城西侧);松坪山地块一(高新区沙河西路西侧广深高速南侧);松坪山地块二(高新区沙河西路西侧广深高速南侧)。宝安区:西乡地块二(西乡街道前进路以东、平栾山公园北侧);龙华地块三(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南侧);公明地块二(南环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北侧);公明地块三(南环大道与长春路交叉口东北侧);光明地块三(科发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南侧)。龙岗区:龙岗中心医院南侧地块(深惠路与深汕路交叉口东侧,龙岗中心医院南侧);平湖富安路地块(平安大道与富安东路交叉口东侧350米处);坪山南布地块(金牛西路与荔景南路交汇处西南侧);聚龙山地块一(青松路与翠景路交叉口东南侧);聚龙山地块二(青松路与青兰路交叉口西南侧);宝龙工业城居住配套地块(宝龙工业城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西侧);自行车聚集地地块一(秀沙路与秋田路交汇处东南侧);自行车聚集地地块二(秀沙路与秋田路交汇处东南侧)。
此外,今年开工及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总共27个项目,总量32907套,住宅总建筑面积195.6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13.96万平方米。其中,计划在2007年竣工的项目有龙祥苑B栋(南山区龙珠大道与珠光路交汇处),204套;深大书香文苑(盐田坳),254套;嘉欣苑(龙岗中心城),995套;大芬油画村(龙岗布吉街道),455套;横岗经济适用房(龙岗横岗街道),260套;坪洲一期经济适用房,772套。此外,桃源村单身公寓(南山区龙珠大道与龙珠路交汇处,578套)已经竣工。
用地增加容积率、改功能将以建经济适用房为主
市国土房产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我市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住房的供应力度。具体工作将按如下思路开展:
突出住房保障理念。深圳将坚持“以人为本”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住房市场化与住房保障机制相协调;坚持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也就是说,在住房问题上也要体现民生净福利指标,突出住房保障的理念。
强化住房保障机制。市政府正在考虑设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发展政策制定、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和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组织建设、销售租赁、日常管理等工作。
优化住房保障政策。我市正在抓紧《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订,以采取有效、适宜的保障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初步设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主要销售或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配租给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非户籍中低收入常住家庭。
整合住房保障资源。目前,我市正在考虑对“已划定用地方案图、尚未办理出让手续的住宅用地,经审批可以办理用地出让手续的,确定一定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比例;依法收回的闲置住宅用地,优先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变原有用途进行住宅建设的土地,必须主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提高容积率的,新增住宅建筑面积必须主要用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多渠道增加政策性住房供应规模。”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在我市创新性地提出新出让的商品房用地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将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基础上,我市还提出了经济适用住房除部分由政府自建外,还将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思路。此外,深圳将继续加大违法建筑查处没收的力度,对已没收的违法建筑、非法房地产,用于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供应。
加快住房保障进展。该负责人透露将全力以赴,全面完成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提出,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14万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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