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带“环保证”罚1000元
环保公安昨日起联合检查排气合格证 无证上路行驶的车主将被罚款
早报讯
今后,市民开车上路除了带齐行车证、驾驶证外,还要带好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又被称为“环保证”),否则
将会被罚款1000元。
无证开车罚款1000元
自昨日起,市环保局、公安局采取联合行动不定期地开展路检。对上路行驶的车辆现场检查《青岛市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对无排气合格证上路行驶、排气合格证超过有效期限、现场检验排气超标以及拒绝排气检验的车辆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每辆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记者昨日随机调查了十几名司机,个别司机表示,不知道开车还要带《机动车排气合格证》,也不知道要被罚款1000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2004年8月份,我市出台《青岛市机动车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参加排气检验,在定期检验过程中尾气不合格不给予罚款,将被限期整改,维修后继续参加复检,合格以后才可上路行驶。
办法昨起严格执行
这名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在新车注册登记时免费发放,在用机动车无《机动车排气合格证》禁止上路行驶,无证上路行驶的汽车视为拒绝检测,将面临1000元罚款。“考虑到市民有适应的过程,我们目前还没有对不带《机动车排气合格证》的车主给予罚款,一般是让车主尽快检测尾气,补办相关证件。现在经过三年的宣传和过度,我们决定采取严格措施,并通过早报呼吁车主,今天以后再无《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将面临1000元罚款。”这名负责人表示,这也是为了迎办绿色奥运,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更好地保护岛城的蓝天。
环保部门表示,按照规定,他们,今后将定期到环保部门规定的地方检测汽车尾气。证件丢失的市民可以到就近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先检测汽车尾气,合格后可以补办新证,而尾气超标无法修复的车辆只能报废。(记者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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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不一样
检测时间不同
3月26日,市环保局在本报8版发布通告,告知车主及时到就近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检测尾气。按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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