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几年来,商丘市人大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23次,主任会议65次,作出有关决议、决定15项,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一是抓重点,认真审议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积极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逐步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和预算超收部分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积极推动商丘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抓关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特别是对一些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以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商丘市二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15项决议、决定中,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11项。三是抓规范,探索建立新机制。依据有关法律,2004年4月,商丘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作了明确的界定,为依法提请审议重大事项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操作程序;还通过了《商丘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办法20余项,进一步规范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履行职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认真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构建和谐商丘。几年来,先后对26部法律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7部法律进行了执法调查。常委会把视察活动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重点视察,为推动商丘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加强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和信访工作,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实施监督的重要渠道。通过人大司法监督,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依法纠正了一些错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访工作,几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528件(次)。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研、评议以及其他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扩大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在全市普遍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使代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了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直接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提高了办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切实加强了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在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人大工作的专栏专版,加强了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重要活动的宣传。建立了一支宣传通讯员队伍,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加省人大举办的培训班、为通讯员订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了对宣传通讯员的培训和指导;实行了好新闻评比和稿件奖励制度,在人大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了人大和法律百题知识竞赛以及电视大奖赛。进一步巩固了宣传阵地,完善了人大机关局域网建设。加强了与新闻部门、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总结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商丘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几年来,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760余篇,有32篇获省人大好新闻奖,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被省人大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党课教育和法制讲座,牢固树立了党的观念和法制观念。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推进了和谐机关建设。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选调了一些优秀人才,充实了各工作机构的力量,激发了人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