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海峡两岸农业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在厦门举行,现场观者如潮。 中新社发 郑祚声 摄
资料图:2006年4月28日,中共玉林市委、市政府在广西首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中国农业部、商务部、国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广西玉林)正式启动。在广西玉林市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是两岸经贸论坛上宣布的十五项优惠措施之一。图为中国农业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李永华在发布会上发言。中新社发王刚 摄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王彤)今天上午在此间举行的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认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步入快速发展期。
近年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在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的积极推动下,两岸农业界建立了形式多样的交流渠道和平台,与岛内各级农民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农业研究机构、农学院、重点农业企业等保持着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双赢发展格局。
据了解,目前大陆已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了九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四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截至二OO六年十月底的不完全统计,这些试验区、创业园已有台资企业四千五百家,占在大陆发展的台资农业企业总数七成以上,实际利用台资近五十亿美元,占台资投资大陆农业实际金额的近八成。
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介绍,近年来,中国有关部门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台湾农民和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准予二十二种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并对其中十五种实行零关税,两岸经贸论坛上宣布的七项惠台农业政策措施,以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推出的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和支持两岸农业任凭与技术推广等二十项新措施等。另外,海峡两岸农副业交流协会还与台湾农业界先后在福建、四川、浙江等省开展了多项两岸农业专业技术合作。
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会长于永维表示,当前,两岸关系发展进入关键期,协会将积极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以造福两岸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