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驾驶“救护车”绑架台商
去年7月25日下午2时许,两名男子驾驶一辆广西车牌的“医院救护车”,先行来到中山市民众镇台商林某所承包的果场内,以洽谈生意为名在果场内逗留。
到了3时30分左右,两名男子通过电话从外面喊入多名绑匪,他们强行进入果场的松皮棚内,将台商林某强行抬上“医院救护车”,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7月25日下午3时53分,中山市民众公安分局接到果场工人报案。当天晚上,中山市公安部门连夜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25”专案组。经过多方侦查,警方发现这是一宗以台湾人为主预谋实施的绑架案件。
备受关注的“7·25”绑架勒索台商案终审裁定。昨天,中山市人民法院首次向媒体通报,该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4名被告均为台湾人。
锁定绑匪藏身在深山果园
案发后,警方掌握到,有两名绑匪已经将林某绑架至广东茂名化州市一带;另三名绑匪则在厦门、广州、佛山一带活动。2006年7月26日上午,专案组兵分两路。
一路民警在分局待命,随时出击;另一路民警则赶赴茂名化州市开展营救和抓捕工作。连续两夜,民警们都没有能够合眼。最后,专案组织将绑匪藏身地锁定在茂名化州市,一个名叫许某亮的台湾人承包的果园。
专案组民警意识到,如果绑匪挟人质躲入果园后面的大山,则抓捕行动更加困难,于是,专案组将情况向广东省公安厅作了汇报。
案发后48小时内抓获疑犯
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茂名化州市公安局抽调了50多名特警和武警,同专案组民警一道对该果园进行包围,形成了合围之势,切断了绑匪逃跑的后路。
27日下午4时,警方强行攻入果园,将绑匪章某(台湾人)、许某(台湾人)两人成功擒获,并将林某安全解救。与此同时,专案组另一组的民警在南海区一举将邹某(台湾人)、庄某(台湾人)、仲某(28岁,安徽人)3名绑匪全部抓获。
至此,该宗台湾人为主预谋实施的绑架台湾人案件,在案发后48小时内一举告破,6名犯罪嫌疑人,除一名湖南人在逃外,全部被公安干警抓获。
绑架过程
借谈生意绑架果场老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7月,邹某、庄某等人密谋绑架台商,同年7月25日,他们假借谈生意之机对中山市民众镇民标果场老板台商林某实施绑架。
同时,绑匪将果场的两名工人也予以捆绑,并从林某身上分别抢走财物,然后将林某押往被告人许某在茂名的某果园内。随后,绑匪对林某用拳头、脚、塑料棍、电击器等殴打,迫使林某说出家人的联系电话,遭到林某拒绝。后来,邹某、庄某多次拨打林某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企图寻找林某的家人勒索赎金50万元无果。
法院判决
以绑架罪判处5人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结伙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邹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11年不等的刑罚、并且各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邹某、庄某、许某、章某四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邹某、庄某、许某、章某(均为台湾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王锋 通讯员柳凌、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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