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超期羁押近两年最终无罪释放的案例获优秀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方丽敏 通讯员 刘洪群 卓著)记者昨日在广东省司法厅采访时获悉,广东省有六宗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司法部评选的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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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故意杀人被押近两年无罪释放案
1999年7月6日,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某批发部老板韩家皱在家中遇害。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找到一件带血的黄色T恤衫,一条带有血迹的灰黑色西裤和一条带血的蓝色三角裤,经物证检验证实提取的T恤经指证是韩学准的,内裤是明金亮的。公安机关了解到,死者被害的前一天晚上,曾因韩学准、明金亮、王海轮等人在玩扑克牌时乱扔烟头而训斥过他们。12月1日韩学准、明金亮、王海轮三人被逮捕。2001年1月17日,律师了解案情时发现:一、被告人韩学准等人不具备杀人动机;二、被告人韩学准、明金亮、王海轮无起诉书指控“商议报复”的时间和空间。三、所谓唯一的“现场目击证人”韩学宁的7次证词反复无常、先后矛盾。在法庭辩论阶段,两位承办律师提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学准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的无罪辩护观点。最后,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韩学准、明金亮、王海轮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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