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9日讯 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制定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于2007年2月13日颁布实施。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先生以地方公安机关超编的现象为例,谈了自己的看法。毛寿龙教授认为,违反编制规定的根源是编制配备的计划经济体制没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毛寿龙教授说,在很多地方公安机关都是超编的。最主要超编的地方是外来人口很多的地方。如浙江和江苏,主要是用协警来弥补警力的不足。
原因在于,快速发展的地区外来人口越来越多,警察力量越无法满足需求,需要超额配备。有些地方的本地人口仅是外地人口的三分之一,本地人口几十万,外来人口100多万。这样看来,超编有其一定的道理。
毛寿龙教授分析,违反编制规定的根源是编制配备的计划经济体制没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就是编制本身缺乏硬约束——编制往往是软性约束,大家宏观上、面子上尊重编制,但可以有种种替代的方法来扩大编制,如:事业编制替代行政编制;协助编制替代正规编制;潜规则编制替代显规则编制……如果缺乏约束,在理论上,人员数量往往会多于实际需要的一倍。
毛寿龙教授认为,出台编制监督检查规定,在宏观上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微观上可能也有一些约束力,但实际上可能容易出现反弹的现象。另外,如果不在根源上解决编制配备的计划经济体制,不解决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在很多地区,要通过行政手段控制编制,往往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不在制度上解决行政内部人控制编制数的问题,即使监督检查有成效,也很难稳住成果。(记者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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