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当其他学生开始崭新学习生活时,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部分同学却难有平静的心情上课。其中一名女学生更是死活也不肯到学校报到。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使得这名艺校女生甘愿放弃自己喜爱的专业?
贫困学生的“半工半读”试点
这名艺校女生念的是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半工半读艺术中专班”。
娱乐场所变味的“半工半读”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8名艺校女生在福建的“半工半读”其实就是“陪酒”。8名女生来到福建后,福建泉州中艺演艺公司先教给她们一些现代舞,但有的动作狂野,带有很强的挑逗性。“学”了20多天后,她们就被要求出“工”。8个女生先后到慢摇吧、演艺吧、酒吧和夜总会里去“上工”。记者采访了其中一名女生小怜(化名)。她先在慢摇吧里“上工”,每天从晚上8时跳到凌晨2时。后来又把她换到夜总会。在这儿,只等客人点她们到包房里陪酒。有的女孩被一些叔叔、爷爷辈的人摸来摸去。8名女生不断给学院的王副院长和班主任打电话,讲述她们的遭遇,可老师们总说“你们和公司负责人讲”。孩子们根本不敢跟公司负责人讲,因为负责人告诉过她们“有人跑了被抓回来,被打得很惨”。到了发工资时,这些女孩没像当初所想的那样赚到几千元钱,反而每人欠了公司500元钱,还被逼着打了欠条。因为公司说服装费、生活费都要她们自己出。
蹊跷的“半工半读”合同
在这一事件中,学校究竟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面对记者的问题,校方给出的解释是:这8名女学生并不是学校组织出去“半工半读”的,而是学生自己与中介公司签的协议。而这些女学生到福州以后被迫在酒吧“陪酒”的情况,学校也是在“出事”之后才知情。协议真如校方所说“跟学校没有任何关系”?记者找到其中一名学生签的协议,只见上面写着:“学生以‘半工半读’方式到甲方实习、工作,实习工资800元/月,实习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增长50元,至2007年12月。期间,乙方每月应得工资中的500元由甲方向乙方学校代交学费,其余数额归学生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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