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日,闸北法院判决一起白血病患儿瑛瑛状告家具厂和家具商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家具厂补偿瑛瑛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家具商场对家具厂所负担的补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2000年6月,瑛瑛的家人在沪太路上海某家具商场订购一套由上海某家具厂生产的木制儿童家具一套,总价为2300元。
2005年6月,瑛瑛经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确诊为急性白血病。
2005年7月,有关部门对这套家具中的大橱隔板进行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甲醛释放量为5.3mg/L,本次检验不合格。瑛瑛的家人认为因这套家具甲醛严重超标致使瑛瑛患有白血病,要求家具厂赔偿瑛瑛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并对今后治疗费要求保留诉权;家具商场对家具厂赔偿瑛瑛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家具商场则辩称:瑛瑛在2000年购买家具时,国家对家具行业甲醛含量标准无规定;瑛瑛于2000年购买家具,直至2005年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时间间隔5年,已过诉讼时效。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与多家权威部门联系咨询后了解到,目前国内尚无法对甲醛和发生白血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本案中这套家具在出售五年后仍被检验出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应认定该家具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该质量缺陷显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和损害。目前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对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标与瑛瑛罹患急性白血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并不能排除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作者:记者陆慧 通讯员胡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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