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三月二十九日电 题:执法不严矿难仍会继续
记者 张墨
山西晋城“三·一八”矿难,是在资源整合中私自开采酿出惨祸,“拉网式排查”漏了“大鱼”,造成二十一名矿工遇难。然而这样的教训不没有吓到那些黑心矿主,十天后,山西临汾再发矿难,一个六证均已过期的乡镇煤矿组织106人多头下井开采,这样的事一直在瞒天过海,执法部门竟然毫不知情。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晋城城区西上庄办事处苗匠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二十一名矿工遇难。然而在此前的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五日期间,这个市对所有的煤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但是这次专项整动却不知怎么漏掉了苗匠煤矿这条“大鱼”。苗匠煤矿出事的时间,正是晋城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期间里,并已经躲过了“拉网式排查”,而在“处理”阶段出事。
如果说晋城市这次矿难是因为“疏忽”而酿造了惨祸,那么,临汾“三·二八”矿难则可以解释为“意外”了。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十一时三十分左右,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余家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当时井下有106人作业,事故发生后有八十人安全脱险。山西有关部门证实,余家岭煤矿是一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六个证照均已过期的乡镇煤矿。经进一步核实,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为年生产能力为九万吨。
就是这么一个六证均已过期的乡镇煤矿,竟然一直以来大肆地私挖乱采,并且作业非常地“先进”——“三个人一个工作面,炸药由老板提供,三轮车是自己的,出一吨煤老板给四十二块钱,一天能出个八九吨”(据山西晚报)。
这些年,中央把煤矿安全列为了重中之重的管理目标,煤炭大省山西更是将这一工作列为首要对象。然而政府的想法到了基层却如同“废话”,该开的煤矿在开,不该开的也在开,虽然媒体进行了监督,但曝光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说白了,就是根本没把它当回事。
于是,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怒斥一些地方政府是黑心煤矿的后台老板,一针见血地指出:该关不关,该整顿不整顿,顶风“作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死猪不怕开水烫”,这就是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
从一些矿难中我们不难发现,除了地方政府的不作为,煤矿安监等执法部门更是多数缺位,基本上“形同虚设”,留于形式。更有甚者,还和非法矿主“同穿一条裤”,为矿主“通风报信”。虽然每个地方针对煤矿都设有专门的执法部门,但是我们的执法者多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即使是每次声势浩大的检查,也是在走过场,更不要说平日里搞暗访,搞排查。
正是由于这些职能部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留于形式,走走过场,才使得煤矿安全险相重生,黑心矿主胆大妄为,矿难不断。
因此说,整顿煤矿、安全生产,仅仅打击黑心矿主、惩治腐败官员是不够的,某些地方官员即使没有陷入利益泥淖,没有参与煤矿经营,但其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足以构成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而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更是矿难不断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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