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暴风雪中12次下跪屡遭冷遇,农民工车祸后救援不及终丧生”被媒体曝光后,人民网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27日,人民网社会频道原文刊发了“辽宁省公安厅就‘农民工丧生暴风雪’事件的调查报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IP:219.149.45. 2007-03-29 12:23:32
今天接到我的朋友打来电话告诉我,我的车(辽G-51111)上网上新闻了,朋友说网上新闻说我见死不救,我听了后非常生气,马上上互联网查看,这才发现互联网上到处登载着一篇“暴风雪中的12次下跪”的文章,其中提到我的车牌号为(辽G-51111)的霸道车,文章中说我们把伤者赶下车,如果不下车就要揍他们的话,我看了后极大的气愤,文章内容严重的失实,作为一个个体私营业者,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在当时看到刘明明等几人拦其他车不停求助无门时,我停下了车帮助了他们,可是却被报道成这样,我不禁要问:难道做好事就没有好报吗?在这里我要澄清当时的情况(这些情况我可以和刘明明的朋友高波等人当面对峙):
2007年3月4日下午16时许我和我的同事按照事先约定,到盘锦市盘山县去接鸿翔粮油货物储运有限公司的粮油主任,我们驾驶辽G-51111白色丰田霸道车赶往盘锦市盘山县,当车行至盘锦市盘山县白家加油站附近时,遇到路边四人拦车,我就下车询问情况,得知四人遇车祸,其中一人骨折。四人请求我们带他们到胡家收费站,而且说只要送到胡家收费站就可以了,我询问伤者伤情如何,伤者称只是骨折不重,我看他们很可怜,下那么大的雪,还有人受伤,如果我们不帮他们,我真的怕伤者有什么危险,所以我就答应他们四人上车,在行驶途中伤者在车里一直喊疼,当车行驶大约3公里时(据胡家收费站约100米),我见到一处亮灯并带有红十字标志的诊所,便告知四人:“道边亮灯的地方是诊所,前面就是胡家收费站,雪太大了,我这车能不能再往前走还是个问题,不如先带伤者到诊所进行一下治疗,当时四人表示同意到诊所。我的同事开车门帮助四人下车。当时我们根本就没有赶他们下车,并且更提不到要推他们下车。我的车想继续前行,但车行驶不到20米就陷入雪堆里,我们二人将车弄出后又继续前行,过了胡家收费站发现已经无法前进,便挑头返回了北镇沟帮子。
然而时隔半个月却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污蔑我的文章,我感到十分的愤怒和失望,我在别人有困难时、危急时帮助人不图什么回报,但是也不要这样来污蔑我啊!人都要讲良心,不能随便这样来说人啊,我要拿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自己,对于报道此事的人我要起诉他们,要求他们恢复我的名誉和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如果以后真的还让我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帮助有难的人,但是真的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在好人的身上发生了,我恳求那些受过别人帮助的人也要以一颗报答的心来对待帮助自己的人,再也不要让那些好人们寒心了,要不社会上还能有人在危难时伸出双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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