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29日电(记者刘宝森)由于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污水进水浓度严重不符合设计标准,山东省政府29日通报批评5个县级地方政府。
山东省政府29日在济南市召开的2007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对枣庄市薛城区、禹城市、临邑县、淄博市淄川区、单县等5个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
其中,禹城市污水处理厂、临邑县污水处理厂、淄博市淄川区利民污水处理厂、单县污水处理厂在山东省2007年度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中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严重超过设计标准,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枣庄市薛城区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造成被检查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仅为66毫克/升,低于正常标准。
山东省政府在会议上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在一个月期限内迅速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进行排查,列出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超标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2007年3月9日至15日,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山东省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工业污染源21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94座、河流断面43个、入河排污口16个,对发现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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