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书店更换会员卡风波最终和解收场。
前日11时,在得到明君书店换新卡无需充值的承诺后,明君老会员孙元锋律师和明君书店签订了调解协议书。2006年10月1日16家明君连锁书店发出通知,原20万张会员卡逐步终止使用,启用新的充值会员卡,至少续费110元才能维持会员身份。
昨天上午,案件原告孙元锋给早报发来书面声明,表示虽然个案本身法律程序已结束,但会员卡合同关系隐患不会因此彻底解决,希望更多消费者能主动维权。明君:将公开澄清新规
明君书店从去年10月开始更换会员卡,将老会员卡逐步统一成充值会员卡,每个老会员除为新卡缴纳10元押金外,需要在卡中充值,此后才能享受会员优惠。
早报记者在今年1月至2月间走访了4家明君连锁书店,工作人员对换卡新政的解释颇为一致,新卡必须充值才能使用,提供包括“买100送100”在内的多种充值优惠。正是出于对“先充值后消费”新规的不满,明君老会员才发起了这次诉讼。
但前日,明君代理律师却对换卡规则作出了全新的解释:并不是只有充值会员卡才能享受优惠,没有充值的新卡同样可享受各种优惠。明君书店代理律师吴先生表示,明君下属书店内所张贴的“致明君会员读者的一封信”中,有些措辞的确模棱两可。为此,明君读书俱乐部向会员及读者表示道歉。同时明君书店承诺:近期将借助媒体,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向会员和读者澄清换新卡的规则,并向他们道歉和说明情况。会员:消费者须争取权利
孙元锋在此次换卡事件中,并非第一位有意向明君发起法律行动的会员。之前,另一位明君会员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刘亚玮律师,也曾因为相同原因律师函,表示对换卡充值的不满。
在双方调解完毕后,原告孙元锋律师表示,他对这个个案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明君书店同意在行动上作出的补救措施表示赞赏。
不过他同时透露,由于我国对会员卡的立法空白和与司法导向问题,目前相关法规只有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中的一个部门规章,现实生活中会员卡的发行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孙元锋建议,应该推出会员卡统一合同,规范会员制公司的合同行为。他同时鼓励更多消费者主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