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开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今年合肥市药品从业人员检查从5月10日至6月9日,健康检查人员范围是:药品生产企业,要求是药品生产车间、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及其他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药品经营企业,要求是药品零售企业全体人员;对药品批发企业除驾驶、保卫、财务及勤杂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医疗机构,要求制剂室及药剂部门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李孝林 本报记者 张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