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可对外拉横幅宣传考试状元?是否禁止给学生成绩排名?昨日上午,在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二审《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时,这一热点引起了热议。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各类学校不得利用考生成绩和名次在媒体、互联网站和户外广告上进行宣传”。
赞成者:炒状元伤害学生 必须立法来禁止
万世坪说,39条应该保留。制止这种(炒作排名)现象很困难,但是地方权力机关应当对此表明态度,通过立法来引导社会、学校、家长。他说,考试成绩如排名肯定有先后,倒数的学生就被钉在“耻辱柱”上,造成的心理伤害比打他还严重。报纸上,经常看到学生受不了排名刺激跳楼、自杀的事例。成绩差的人未必就没有前途,他们不应受到歧视。何国清和张敏同样认为,成绩差距是必然存在的,而排名公布和炒作考试状元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学校之间恶性竞争买生源,必须通过立法来根治这种行为。
反对者:应试教育不终止法规不具操作性
陈永翔说,现实中,学校排名炒“状元”追根溯源是因为应试和就业竞争压力的存在。应试不改,排名或炒作就永远存在,就没有办法控制学校排名次,对外打广告。出台法规不具有操作性,执行不了,不如不制定。戴祯龙说,如今是互联网时代,教育系统内部出台规定就行,不必上升到法律层面。有的认为,学校急着报喜的原因就是为了提高学校知名度,借此提高身价拉生源、增加赞助费额度。如今国情下,对外炒作宣传会给学校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即使立法禁止了,学校仍可从另外的渠道实现,公布排名对社会的危害性并不大。
记者 聂飞 实习生 杨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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