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部署一季报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即将出炉
本报讯(记者王欣)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订新的会计政策,并作出新的会计估计,以作为2007年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季度报告编报规则的编制要求,《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历史同期数的编制方法、大幅度变动的具体操作标准等。此外,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改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仍然是本次季度报告编制要求关注的重点。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应在季报正文中说明情况及主要原因。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4月30日前完成季报披露,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能在期限内完年季报披露的,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季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深交所将从5月1日起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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