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制定的各项规章中,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拟将现在最高3万元罚款提至10万元。而且,还欲取消以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行为区分不同罚款限额的规定。
调整罚款限额·内容
取消“经营”差别 罚款额度调高
昨天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中,作出了上述修改。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在制定各种具体规章时,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标准,对涉及以上四类的违法行为可以设定3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额度。
本次修改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取消了以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行为区分不同罚款限额的规定。二是对四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调高了罚款额度。
修改对照表
现行《规定》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需要设定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二) 对经营活动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
《修正案(草案)》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需要设定罚款的,设定罚款的限额为3万元。但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
调整罚款限额·内容
罚额最高10万 增加违法成本
至于为何将3万元的最高限额调整至10万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小娟说,“规章设定的限额偏低,在查处诸如一些危害程度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上缺乏惩处力度。”
李小娟说,近年来,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等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有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需要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予以预防和惩戒。但根据目前的规定,对这类违法行为最高只能罚3万元,就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而言,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已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和惩戒效果”。
案例
李小娟说,“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不具有相应条件或者未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根据以前的规定也只能罚3万元,但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却非常严重,因此,“需要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对违法行为予以预防和惩戒,加强行政管理对社会秩序维护的力度。”
不论“经营”性质 处罚都应相同
李小娟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违法行为设定差别较大的不同罚款限额,“给立法和执法实践带来了操作难度。”
李小娟说,行政管理活动本身具有复杂性的特点,无法准确地将所有的行政管理活动都囊括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范围之内,而且违法行为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也难以界定清楚。另外,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与行为本身是否属于经营性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同罚款的额度没有关联。”
案例
李小娟说,比如以前有这样的规定,“单位应当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否则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是一样的,但是处罚结果却完全不同,所以不能体现‘过罚相当’的立法原则。”
危害公共安全 罚款可超10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表示,此次对《规定》的修订,是对政府设置罚款的权限进行规定。
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政府以规章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为违法应予以处罚的时候,在涉及以上四类情况,可以设定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不过,张引也指出,并不是所有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都按照以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据,因此对于这类事件的罚款额不会完全受到10万元上限的约束。
李小娟表示,政府规章在惩处力度方面与法律法规相衔接,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所以,对《规定》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案例
福寿螺“毒倒”了京城160人。北京蜀国演义酒楼被市卫生局处以41万多元罚款。这是迄今为止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调整罚款限额·影响
一部分规章将面临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解释说,此次《修正案(草案)》一旦通过,政府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已有的政府规章中涉及以上四类问题的处罚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李小娟表示,这次对规章设定罚款的最高限额进行调整并不意味着今后每部法规罚款的数额都按照这个最高限额来设定。“在制定具体法规的过程中,政府应在这一限额内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标准,制定较为具体的罚款额度。”
调整罚款限额·背景
罚款最高额有提高趋向
从近几年国家立法情况看,法规在设定罚款处罚时,有提高罚款数额,以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的趋势,罚款数额提高的幅度一般在2至5倍。如在2005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对比,对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罚款数额从2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下;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的处罚额度,从200元以下提高至2000元以下。
另外,本市地方性法规对罚款最高额也有提高的趋向。如2006年修订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增加了擅自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进行宣传的违法者的处罚条款。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与原来规定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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