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昨日,西安市教育局依据2006年的评估结果及各校的办学状况,对西安镐京专修学院、西安世纪英才教育培训学院、西安财经专修学院等8所学校做出撤销的处理决定。
西安市教育局就2007年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资质的认定情况通知如下:西安军旅艺术专修学院、西安广告专修学院及西安音乐舞蹈专修学院等17所学院停止招生,限期整改,整改限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届时仍不合格,取消2007年招生资格;西安五星培训学院、西安翠华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更名为学校;西安东方培训学院、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西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及西安文博科技培训学院等4所学院停止一切办学活动;西安镐京专修学院、西安新文明医护专修学院、西安世纪英才教育培训学院、西安财经专修学院、西安北方人才培训学院、西安民革逸仙培训学院、西安高新科技管理培训学院、西安信息科技专修学院等8所学院被撤销(注:必须做好现有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待现有学生全部完成学业后,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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