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杨辛庄养猪户靳某承包了大队的养猪场,其雇员在给猪舍消毒时触电身亡,为此,靳某和大队养猪场共同将北京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密云电力公司和电管站告上法庭。前日,宣武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靳某起诉称,2003年11月,密云供电公司十里堡镇电管站根据北京电力公司的指示,对杨辛庄进行了低压整改,后交付给他们使用。
事后,靳某察看了村里其他电力整改户,发现别人的表箱内全部安装了漏电开关,而他的表箱内则没有。
靳某认为,导致该事件的祸首是电管站在施工中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埋下事故隐患。由于电管站和密云电力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因此,靳某和养猪场将北京电力公司与这两家单位一同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10万余元。
记者就此咨询了电力服务热线95598,话务人员解释称,漏电保护装置其产权并不归电力公司所有,电力公司也不负责安装。该产权应该归房产部门、物业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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