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9日讯(记者叶健升)3月29日中午,记者外出采访途中发现,海口南沙路、西沙路等多条街道的路面均被运输车辆洒落的石灰水所污染(见下图,叶健升摄)。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城管执法人员沿着路面留下的污斑,一路追查到南宝路某建筑工地,并责令事主立即改正并清洗受污路面。
今天中午12时左右,记者途经南沙路时发现,一道宽约10厘米的白色灰迹赫然出现在慢车道上,且一路延伸,乍一看上就像路面上的车道线。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金宇中队的负责人,该中队城管执法人员随后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循着污痕一路追查,经过近一小时的追踪,执法人员发现,该污痕起源于金盘金星路,跨穿南海大道后沿着南沙路、西沙路、蓝天路最后进入南宝路的南宝小汽车修理厂工地内,沿途共有六条道路路面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城管执法人员经调查认为,造成路面污染的运输车辆,系在夜间经过上述路段的。
由于该工地位于美兰区范围,龙华区城管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将在龙华区有关路段设伏守候造成路面污染的运输车。下午5时,记者与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海府中队负责人取得联系,美兰区城管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南宝小汽车修理厂工地并很快查实了有关情况,随即向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立即清洗受污路面的处理通知书。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运输散体、液体物料的车辆如未按规定采取覆盖、封闭措施,可处200元—1000元罚款;如造成路面污染的,可按受污总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元—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