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调整机构设置
撤销税务登记分局,新设税源管理局和纳税服务局
本报讯记者从昨天深圳市地税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3月28日,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
另外,经上级部门批准,日前,市地税局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了相应调整。撤销税务登记分局,辖区范围内的税务登记职能分别划入各相应区地税局负责,登记管理职能划入税源管理局;撤销第一至第七稽查局,重新设立第一至第五稽查局,专司税务稽查,即第一、二、三、四、五稽查局分别负责罗湖和盐田区辖区、福田区辖区、南山区辖区、宝安区辖区和龙岗区辖区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原稽查局维持不变。各区地税局的职能调整为负责各辖区内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成立保税区地税局,负责福田保税区辖区地税纳税人和福田区辖区红岭路以西、皇岗路以东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以及全市范围的反避税工作;福田区地税局的职能调整为负责福田区(不包括福田保税区)辖区皇岗路以西、侨城东路以东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新设立税源管理局,负责税源分析和管理、登记管理、纳税评估等工作,这标志着我市税收管理体制向现代化发展迈出了最坚实、最重要的一步;设立纳税服务局,负责税务咨询、税法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办税服务、办税公开的规范管理等工作。据悉,地税系统设立纳税服务局在全国还是第一家。新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将大大减少办税环节,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税务登记、办税等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距离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最后期限4月2日时间已经不多。经过税务部门的大量工作和各方面的支持,我市该项工作目前进展正常。市地税局重申,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逾期或者不进行申报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税收征管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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