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不力”15人丢官
“城乡清洁工程”引发广西问责风暴,是形式主义还是责任政府?
新华社南宁3月29日电(记者杨越广西50多名干部最近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勉谈话。
“问责风暴”突然引爆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倡导: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然而,这一“民心工程”所引爆的后果,却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动缓慢、措施不力,10月26日,贺州市将桂岭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撤职,首开干部‘扫地不力’被问责之先河。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首府南宁市青秀区8名干部被问责事件。”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
“2007年1月20日14时许,接到电话,要求立即赶到自治区党委会合。”黄科宏说,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只通知要去看一个点。到了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只见两三百米的水沟又臭又脏,上面漂浮着垃圾。后来了解到,这个点老百姓投诉了5次,自治区领导根据群众投诉前后暗访3次,相关部门督查后并将照片发给了青秀区,但都没有下文。
不扫地,就扫官
南宁市迅速组成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连夜对葛塘巷问题进行调查。1月22日,依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青秀区党委书记黄润斌、青秀区区长黄丽娟双双调离工作岗位;青秀区常务副区长刘代青被免职;对市政管理局局长张建辉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市环卫处副主任马齐佳被通报批评;此外,责成青秀区党委和政府、市政管理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通报一出,大家十分震惊,有人忍不住哭了起来。”青秀区一位知情人士说,“青秀区是南宁市最主要的一个城区,主要领导就因为‘扫地不力’,一夜之间被调离、免职。扫地扫掉了处级官员,这在全国也是极少见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执行“城乡清洁工程”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达50多人,涉及广西半数以上地市。“涉及层面这么广,为广西近10年来所没有过的。”这位官员说。
是形式主义还是责任政府
“不扫地,就扫人”,一时间在广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受到空前重视。从事市容管理近20年的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周新舒迎来了市容管理工作的黄金期:“过去从没有领导下来,都是听汇报。现在,四大班子,每个领导都有责任路段,并定期查访。”最让周新舒高兴的是,现在许多单位主动联系市容局,请他们出谋划策。
如此大张旗鼓的“城乡清洁运动”也引来了一些异议,认为这是形式主义,形象工程。
也有网友对此发表看法:一把扫帚,扫净了城市,也扫出了干部的好作风。动真格问责的意义在于,过去重行政权力、轻政府责任的倾向已开始得以扭转,这是一场重大变革。
问责制是把双刃剑
随着“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推进,《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南宁市法制办行政法制科科长侯康顺表示“这是比较严厉的问责制度。”为城市市容而出台向官员问责的办法,在整个广西乃至全国,都没有先例可循。
有专家认为,要建立真正的问责制度,并有效地运转,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问责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杨伟东说,合理构建问责制,可以通过追究官员确实应承担的责任,以达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但如果将问责制失之简单化、扩大化,则有可能挫伤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积极性,背离问责制的初衷。当前,在中国要用好这把“双刃剑”的关键和前提是要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明确责任,对不同部门与官职之间的职能、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严格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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