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小勇陈功)保洁员把单位的废报纸拿出去卖钱,结果遭辞退;清洁工搬运垃圾私收10元“劳力费”也被辞退。这是不是小题大作?
小王原系一家保洁公司员工,受公司委派,从1995年就在一家银行负责保洁,每月工资700元。
但保洁公司认为,小王自作主张卖废报纸违反了劳动纪律,去年2月,据此将她辞退。小王觉得委屈,将公司告上武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
近日,仲裁委审理认为,公司可以辞退小王,但手续不符合规定,裁决公司为小王补办社保手续,支付失业保险金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000余元。
无独有偶,小李因私收10元“垃圾清理费”丢了饭碗。他原是某大厦物业公司职工,负责垃圾清运。去年4月的一天,一家工程公司将装修垃圾倒进了垃圾桶。
小李发现后,气愤地将垃圾运回到装修房间大门口,与装修人员发生争执。后来,他向对方收了10元钱才将垃圾运走。
事后,该工程公司向物业投诉小李:“清运垃圾应是他的本职工作。”当月底,单位以违纪为由将他辞退。
去年11月,小李不服,诉至武昌区法院。法院认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并无不当,驳回了诉讼请求。
昨日经武汉中级法院调解,小李离职,单位同意支付补偿金。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胜利称,这些案例说明,处理小事也要严守规矩,以免丢掉了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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