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高永霞)奥运特许经营店中的“福娃”钥匙扣售价20多元,而记者在海口一中天桥下一家小店中竟发现了仿冒“福娃”钥匙扣,仅售3.5元。工商部门称,非法使用奥运标志生产制造产品构成侵权,将依法查处仿冒奥运标志的“奥运产品”。
在一中天桥下的这家小店里,“福娃”造型塑料质的钥匙扣在特别惹眼,旁边还挂着印有福娃标志的日光感应钥匙扣,除了福娃图样外,五环标志、2008奥运会徽也都印在了产品的包装上。该店店员告诉记者,他们的货确实是仿冒的,从广东进货。真正的产品要到特许经营店才有卖。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海口第一百货的“奥运特许经营店”,在该店记者看到了同样是“福娃”造型的钥匙扣,这些钥匙扣为金属质,售价20多元。
海口市工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表示,将对违法制造的“奥运产品”予以没收和作出相应的处罚。此外,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奥运纪念品”一定要到经特许授权的经营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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