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杭萧钢构“344亿元大单事件”持续升温。最新调查发现:杭萧钢构承接巨额合同这一“重大利好”,在第一次公告之前已在公司内部大会上宣布。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明显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2月12日,杭萧钢构召开了隆重的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发表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到:“2007年对杭萧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股份公司(收入)争取达到120亿元,集团目标(收入)为150亿元。”当天,杭萧钢构股价高开,以涨停收盘。随后上演了一幕连拉10个涨停的“大戏”。3月19日,杭萧钢构被强行停牌,其疯狂行为戛然而止。
据3月27日杭萧钢构高管层向媒体介绍,其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谈判与签署合同的过程是,今年2月初在深圳开始谈判,2月10日在杭州谈判合同细节,2月13日敲定合同文本,2月17日晚上7点多在香港签订合同。
“那边还在谈判,合同都没定下来,这边已经放出风声了。”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杭萧钢构高管人员个人有无提前买入公司股票,外界不能妄加猜测,但其做法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四条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杭萧钢构344亿元“天价大单”引发的质疑和批评仍在延续,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表态“决不手软”。近日又有消息称,除了合同本身,推动杭萧钢构股价暴涨的神秘资金以及内幕交易的传闻也是监管部门的关注焦点。业内人士认为,下一阶段市场关注的焦点将会从合同本身转向推动10个涨停的神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