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版权费将起诉中音协”
广州K厅行会对12元包房费再度说“不”
本报讯(记者许黎娜)“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注:以下简称广州联络站)在没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的情况下,便在广州地区开始办理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的相关工作,拒交者将删歌。
昨天下午,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向媒体发布公开声明,对12元包房费再度明确说“不”。这份声明最后强调: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除了积极向政府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申诉外,不排除采用诉讼的方式,坚决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从未与广州联络站达成共识”
据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介绍,本周一,就在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站在广州本地媒体发布公告的同时,广州一些卡拉OK业主收到了一封信。信中称,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与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就卡拉OK领域收取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版权费的重大关键性的问题达成共识。就此,广州地区开展卡拉OK领域的版权收费工作条件已经成熟。”
对此,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昨天严重声明:这一说法与事实不符。文娱协会与广州市联络站之间进行了几次沟通,但从来未就卡拉OK领域收取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版权费的重大关键性的问题达成共识。
“中音协无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能”
在声明中,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对中国音像协会作为卡拉OK版权费收费主体的代表性提出质疑。文娱协会认为,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因此,中国音像协会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具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职能,只能代表委托它的权利人收取版权使用费。”
两“正版曲库”撞车?
中国音协和文化部均表示要建卡拉OK曲库
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前日在中国音像协会网站上发布联合公告称,受众多国内外权利人之托,两协会决定建设适合卡拉OK行业使用的正版曲库。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中,文化部称要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同样也拥有一个统一卡拉OK曲库,并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
“卡拉OK行业正版曲库”与“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否“撞车”?中国音像协会发言人冯先生昨天给记者的回答是:没有可比性,名字都不同。
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这个正版曲库同样是利益之争的产物。全国现在有10万家KTV,一年的KTV版权费至少达80亿元。借助这一曲库收取服务费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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