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 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昨(29日)拘捕18人,涉嫌在去年10至12月的7次公开招股活动中,虚报身份证号码重复提交申请表,以增加中签机会。当中两人为证券行职员,部分人有亲戚关系或互相认识。
香港警方表示,案件共涉及933份申请,其中有1人递交20张申请表,亦有人递交15份申请表后全部中签。被捕者利用未中签退款支票隐去身份证号码第4及5位数字的漏洞诈骗。证监会将于下周一的招股活动起,改为随机隐去申请人两个身份证号码堵塞漏洞。
填写相近身份证号码入签
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条例》,上市保荐人有责任确保新股股份公平分配。因此,企业一般习惯在招股章程中列明所有人只可用一个身分,提交一份申请。换言之,投资者不能提交多份白表(用个人名义申请),也不能同时入黄表(透过经纪行或银行申请),股份登记处在核对申请人资料时,如发现重复申请,便会取消有关人士的认购资格。
市民递交申请书(白表)时,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地址等个人资料,然而为保护市民私隐,申请人倘不中签,其退款支票上的身分证号码第4及第5个号码会由*符号代替。不法分子疑利用此漏洞,以自己的名字,但虚报相近的身份证号码(虚报第4及第5个号码)、不同的地址及职业递交多份申请书,以增加中签机会。由于该两个数字可有100个组合(00至99),理论上犯案者最多可递交100份不同身分证号码组合的申请表。
若然他们成功获得配股,当股价上升时,便可随时出售股票获利;即使他们的申请未被抽中,他们仍能凭退回的支票到银行领取退款,因支票上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第4及第5个号码被隐去,银行职员见其余数字相同,亦不会得知被隐去两数字与持支票者的号码不符,结果可取回退款。
1人交20张申请表
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警司曾祥达表示,警方于本年1月接获一名认购新股市民的投诉,指在港交所网页上看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显示她在一次公开招股活动中被列作成功申请者,但她其后却收到退款支票,又没收到配股证明书。
曾祥达续称,调查后发现事件中共涉及933份申请书,为去年10至12月的7次公开招股活动,该7只新股收市当日升幅由12至85%。在被捕人当中,有认购者1人递交20张申请表,也有人递交15份申请表后全部中签。警方正调查各被捕人是否有联系,并点算案件中涉及的款项,不排除稍后再有人被捕,行动仍然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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