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诉讼协调新机制。特别是对因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要注意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协调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肖扬说,行政争议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每一起行政案件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因此,行政争议的解决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在坚持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有效措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和转化。
行政诉讼协调处理新机制,对行政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肖扬要求,行政审判法官既要有娴熟的司法审查能力,又要具备高超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既要依法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要善于让当事人正当合法行使权利;既要保证个案处理的公正性,又要注意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既要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善于取得和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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