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李慎付昨日又被拘留了。10天前,他因为醉酒驾车在血检过程中与民警发生抓扯,派出所对其治安拘留4天。本来就后悔不及的他昨天到成都交警三分局去处理自己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又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拒血检抓交警治安拘留4天
3月17日下午3时,交警三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民警万波在新会展中心附近发现一辆车牌为川ADW486的白色飞度车呈“S”形前进,立即驾事故勘察车尾随其后,准备将车拦截下来。刚跟了一两百米远,飞度轿车突然失控撞在了路边花台。万波来到车旁,“他满身酒味,看起来精神恍惚。”万波说,经查验驾驶证,该男子名叫李慎付,32岁,江西南昌人。
因李慎付涉嫌酒后驾车,万波勘验完现场后,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在抽血过程中,李慎付发起了“酒疯”,躺在地上打滚,阻碍正常抽血,还和万波发生了抓扯。3月18日,龙舟路派出所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对李慎付给予治安拘留4天的处罚。
醉酒驾车再拘10天罚1500元
李慎付在拘留所呆了4天后,昨日到交警三分局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暂扣驾照92天,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
对于自己再一次被拘留,李慎付有些不解:“我不是已经接受了处罚了吗?为什么还要被拘留?”民警解释,前一次处罚是因为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由派出所给予的治安处罚。这次拘留是交警对他醉酒驾车的行为,依据《道法》作出的处罚。两次处罚的行政机关不同,依据的法律法规也不同。”
律师:分别处罚分别执行合法
10天内连续被拘留两次,这对当事人来说始终很难接受。两次拘留为何不合并执行呢?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斌。杨律师解释说,交警履行的是交通管理职能,派出所履行的是治安管理职能,由于管理职能所限,交警无权处理李慎付酗酒闹事的行为。这是两种违法行为,警方对他分别处罚、分别执行是合法的。
记者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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